按照中央、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,尚志市纪委监委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“拍蝇”结合起来,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提供“保护伞”的问题。为进一步推进专项斗争顺利开展,依纪依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问题,给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改过自新、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发布通告如下:
一、凡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,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、为黑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,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,并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存在的问题。
二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前,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本人问题的,可依纪依法宽大处理;拒不交代本人问题的,依纪依法严肃惩处。对在专项斗争中不收手不收敛、继续进行违纪违法犯罪活动的,从严从快查处。
三、主动交代问题人员可自行前往、也可以采取电话、信件的方式向市纪委监委交代问题。受理部门:市纪委信访室,受理电话:53323393,邮寄地址:尚志市尚志大街5号尚志市纪委信访室。
四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中共尚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尚志市监察委员会
2019年5月9日